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『 开车不系安全带曝光 』2020年第5期

营口市交警支队 营口市交警支队 2023-12-25


 安全带=生命带,它不是摆设

而是关乎驾乘人员的生命安全

为了您的生命安全和家庭幸福

让我们自觉养成系上安全带的习惯

系好安全带,守住生命线

今天曝光一批驾车不系“生命带”的驾驶员
一起来看看都哪些司机上镜了?



【车牌号码】:辽H0F003

【违法时间】:2020年7月1日

【违法地点】:渤海大街市府路南




【车牌号码】:辽H2B281

【违法时间】:2020年7月1日

【违法地点】:渤海大街市府路南




【车牌号码】:辽H5B876

【违法时间】:2020年7月1日

【违法地点】:渤海大街市府路南




【车牌号码】:辽H7H897

【违法时间】:2020年7月1日

【违法地点】:渤海大街市府路南




【车牌号码】:辽H7L012

【违法时间】:2020年7月1日

【违法地点】:渤海大街市府路南


交警蜀黍普法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五十一条规定:机动车行驶时,驾驶人、乘车人员应当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”。


相关处罚规定:

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,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,处20元罚款;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,处20元罚款,记2分;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,处20元罚款,记2分。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,处20元罚款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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